變化體系,系由四化或宮位之交易,而產生之「對待」行為後,所變化之得失、吉凶等「應數」。心學之用,在於自化,是以,從變化體系之後,即專於討論關於「自化」之用。宮、星等之象意,則於時空篇之中,再詳加介紹。
質變數變,質變數變,是變化之起源,自化之變化,即質變之得失也。各種自化之形式,皆含有其特殊的目的,即「象告吉凶」也。
生年四化→是「垂現」之根本;
自化量變→是「現象」的產生;
飛官平衡→是「物象」的範圍。
故,自化之量變,就是吉凶現象的因源所在,若不懂生年入自化之變化關係,則無法辨別吉凶所在,論命亦流於空談也。
類聚現象「方以類聚,物以群分,吉凶生矣」,類聚現象即因緣之聚集也。
類聚-即自化之所能也。自化之擴大用紳,產生宮位間吉凶對待,即類聚之因緣也。無類聚現象之命,則為孤獨之象,人生與時空皆為獨立而存在。有類聚現象之命,則為合群之象,人生與時空皆為有情而延續。此章為觀察人命之與環境(天地人)之間的依存關係。也是論命時「因緣法」之依據,更是判斷吉凶得失時,不可或缺的參考座標。
形變九式。變化體系之終章,即將各種可能發生的自化現象,加以分類,一共九式,以說明各種自化現象之基本判別方法。包括自化與各宮位所產生之得失‧ 時空效應等,皆有其詳細說明:
1、生年四化宮位再自化離心力;
2、生年四化宮位有向心力的自化進入;
3、生年四化宮位同時有向心力與離心力的自化;
4、相對的兩的宮位都有生年四化都有自化;
5、宮位中有生年四化,又有向心力自化進入再離心力自化出去;
6、同一宮位沒有生年四化而有向心力自化出去與離心力自化;
7、來因宮宮位裡面沒有生年四化,但是有向心力自化;
8、來因宮的對宮,有離心力自化;
9、來因宮有生年四化,同時又向心力與離心力自化。
例如:生年四化宮位有向心力的自化進入,四化入命三合,不過「勞碌」所得而已。先夫後官,才是重點。諸如此類。變化體系至此做一總結,下一篇為「象法」與「時空」之用法,其中千變萬化之種種理則,皆不脫離本篇之基本體系範圍。故,本篇雖然簡易,但理則與用法需牢記在心,並運用自如,方對下篇之「運命」方法,能用之無疑。